工程领域干部违规九方面 中纪委严惩


发布时间:

2018-08-02

中纪委将党员干部违规干预工程建设细化为9方面39种具体行为进行惩处  为惩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规范工程建设秩序,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廉洁、高效运行,2010年5月7日,中央纪委印发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详细】  《解释》适用于哪些人员?  党和国家机关中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

  中纪委将党员干部违规干预工程建设细化为9方面39种具体行为进行惩处

  为惩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规范工程建设秩序,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廉洁、高效运行,2010年5月7日,中央纪委印发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详细】

  《解释》适用于哪些人员?

  党和国家机关中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

  什么是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的行为?

  本解释所称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是指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有关人员以指定、要求、授意、暗示等方式,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执法活动的行为。

  《解释》的主要内容:对9方面39种具体行为进行惩处

  本人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受、变相收受他人财物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追究该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理未谋取私利,但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未谋取私利,也未造成较大损失,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妨碍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2009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依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此,中央决定,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详细】

  中央决定用两年时间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全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这对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推动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详细】

  国务院提出今年廉政工作七重点 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

  3月23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会议提出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去年7月,中央决定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今年要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着力解决违规审批、未批先建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解决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工程建设中的违规征地拆迁、截留克扣补偿金等问题。【详细】

  贺国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今天召开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详细】

  何勇:把政府投资项目建成"阳光工程"、"廉洁工程"

  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3月30日召开。何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何勇强调,要加快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把政府投资项目建成“阳光工程”、“廉洁工程”。